廖仁斌代表:鼓励移动支付产业创新 打击垃圾短信

2014-03-13

“推动我国移动支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健康发展,离不开积极的政策引导、统一的技术标准、互联互通的受理环境、安全可信的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的多应用管理平台等基本条件。仅仅依靠电信运营商自己的力量已经很难彻底打击垃圾短信,要从立法、监管、技术等方面多管齐下,从根本上切断垃圾短信产业链条,还老百姓一个清静的信息空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就移动支付产业发展和垃圾短信治理提出了相关建议。

找到适合的移动支付发展路径

对于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廖仁斌建议,第一,政府将移动支付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扶持创新产业,制定移动支付产业发展顶层设计规划和发展指引,找到适合本国的移动支付发展路径。可借鉴新加坡成立信息管理部门IBA的做法,整合产业链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健全的近场支付体系。

第二,尽快解决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建议国家研究启动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各方搭建共同信任的密钥体系和空中传输通道,提供移动支付安全模块与应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第三,完善移动支付监管体系,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要加强对移动支付市场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对金融类业务的监管,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同时,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推动典型移动支付应用场景和受理环境建设,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建议大力推进以手机为载体的便民应用支付体系建设和典型应用推广,实现移动支付多渠道、多方位的“3A”服务(Anytime/Anywhere/Anyway)。推动建立可信服务管理平台,并以此推进账户信息标准化写入、应用管理、资源整合、利益协调和标准制定等工作,特别是对关系民生应用类的场景如水电煤气和有线电视缴费、公交地铁乘坐、加油等,需明确统一接口并面向社会开放。推动电信运营商、银行、银联联合打造收单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用户感知度。发挥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网络资源优势,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将惠农补助发放与手机支付相结合。

第五,尊重创新精神,允许百花齐放。政府要鼓励电信运营商、银行、银联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合作,创新移动支付产品和服务,在法律法规的约束和有效监管下,鼓励服务、业务、商业模式创新,百花齐放。

增加垃圾短信惩治细则

廖仁斌认为,立法缺失,垃圾短信治理缺乏可操作性法律依据;未成体系,单一通信管道环节无法根治垃圾短信;技术多变,垃圾短信发现和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是目前垃圾短信治理的难点。为此,他建议,要从立法、监管、技术等方面多管齐下,切断垃圾短信产业链条。

第一,完善立法保护,通过法制手段严惩垃圾短信。截至目前,已经有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典、芬兰、西班牙、挪威、丹麦、希腊、加拿大、印度等国在立法层面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反垃圾短信(邮件)法案,明确垃圾短信界定及处罚措施,通过法制手段严惩垃圾短信,取得了很大成效。2012年12月28日,我国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良好开端,但是到目前还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建议可按“综合立法”的概念,进一步明确广告信息的发布、散布垃圾信息的认定等问题的规定,增加垃圾短信惩治细则。

第二,加强行政监管,通过多部门联动整治垃圾短信。通信网络的监控与管理应由企业行为转变为政府公权力的行为,公安、工商、工信部等政府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之间应建立起联动配合机制。

第三,突出整治重点,重拳出击围剿“伪基站”。建议管理销售流通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采取禁售措施,同时在本地市场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旦发现设置伪基站的违法行为,无线电管理部门应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立即查处。

第四,落实电话实名制,通过强化管理控制垃圾短信。目前,电话实名制之所以没有发挥出应有功效,关键在于我国的实名制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由运营商单方面强行推进的,而手机实名制牵涉多方利益,仅靠运营商一家的力量很难实现。我国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将手机实名制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校友简介:

廖仁斌,男,汉族,1959年10月生,湖北仙桃人。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现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湖南地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