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两会】黎四龙委员:建议用“路费抵税”取代探亲假

2019-03-25

1981年制定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已有30多年,其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生了明显变化。住桂全国政协委员黎四龙建议,用增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方式,取代原有的探亲假,使更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受益。

“我国在1981年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时,还没有实行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起才施行。”黎四龙委员认为,再加上后来增加的国庆、春节等长假,职工可以利用各种假期探亲,而且探亲假只是体制内职工享受,符合条件、真正能享受探亲假的人群较30年前大大减少。

目前,国内交通愈加便利,职工探亲次数有望增加,但交通费用也随之增加。他建议,在取消探亲徦的同时,将探亲路费列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距离200公里及以上可以列入;探望配偶,按每人每年3次往返计;探望父母,未婚职工按每年1次往返计,已婚职工按每年2人(夫妻)1次往返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