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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举办第二期公司法修订应对沙龙

2024-03-20

2024年3月17日下午,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携手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公司法修订要点与应对第二期沙龙活动。本次活动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星来律所,即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会员俱乐部UFA-Club举办。

新《公司法》的修订涉及到众多法条,贯穿了公司设立、公司资本、公司治理、公司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清算等方方面面。在此背景下,本期活动以《对私募股权投资中股东特别权利的影响》为主题,聚焦一级市场投资领域,不仅加深了各方对新公司法变化及影响的理解,也为各位投资人、企业家提供了充分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活动由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秘书长助理肖杰主持,近20位校友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赵运恒对在场校友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介绍星来律所刚举办过三周年庆典,三年间星来深度参与并支持校友工作,从金融合规领域为校友们做好服务。赵运恒预祝本次活动圆满举办,也希望大家都能有所收获。

随后,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王珺代表星来律所欢迎各位校友光临。她提到,金融校友联合会已在此举办过四次活动,每一期活动都收到了众多积极正向的反响。同时,她指出近期新《公司法》的修订作为热门的话题,从公司治理、董监高权利义务等方面都引起了一系列变化,她认为这次活动对于该话题的探讨和预判是非常有必要的。

接下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合伙人、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秘书长刘玉霞线上致辞。作为该系列活动发起人,她对各位分享嘉宾的参与贡献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她表示,随着私募股权投资监管趋严,公司法的修订进一步细化了相应主体的职责,对于投资人的应对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天的沙龙活动作为各方互相认识、探讨、合作的契机,期待到场校友能够开展热烈深入的提问与讨论,共同应对全新的调整。

活动第二部分的解读分享环节,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岩律师和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佳虹律师带来深入浅出的详细分析,不仅全面深入的从私募股权角度做了解读,也在实际操作中具备重要的现实意义以及深远的影响。

丁岩律师在“新《公司法》对股东优先权利的影响”分享中,对知情权、优先购买权、回购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股东特殊表决权的影响,及对股权转让限制的影响,进行了比对介绍、重点讲解与深入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借鉴国外经验阐述了个人的想法与观点。

杜佳虹律师先从《公司法》修订历史沿革、价值取向及公司类争议解决纠纷趋势做了整体介绍,接着她重点选取了私募股权基金争议解决中的五大重点问题:股东出资不实类纠纷、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董监高对第三人纠纷、减资纠纷,总结现行公司法及司法解释项下的裁判现状,总结了相应的裁判规则。同时她结合新公司法法修订的具体内容分析展望了此些类纠纷在未来的裁判趋势,同时提出了相关判断和建议。

此外,活动还设置了答疑互动环节。各位参会校友就公司法修订、私募股权法务实操、公司治理、股东诉讼仲裁等话题提出疑问并展开深入讨论。杜佳虹律师、丁岩律师针对校友在实际工作中的困惑、行业内的讨论以及个人学习提高都一一做了详尽的解答,并从专业的角度阐释了个人独到的看法,现场氛围热烈。

与会的校友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加深了个人对新《公司法》的理解,也为今后公司的业务发展、企业运营、投后管理等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从而避免因对法律理解不足而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活动在轻松愉快的畅谈与合影中圆满结束。

未来,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将持续围绕新《公司法》修订组织沙龙活动,助力“金融北大人”更加全面准确的了解各项规定,从而推动所在企业顺利稳定过渡,同时加强校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推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贡献“金融北大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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