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锋】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邹碧华

2019-01-03

编者按: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敏等100名为推动改革开放作出杰出贡献、发挥突出示范引领作用的个人授予改革先锋称号,并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北大教师、校友于敏、王选、王家福、厉以宁、李彦宏、邹碧华、林毅夫、胡福明、钟南山、屠呦呦、樊锦诗等11人当选。本网特推出【改革先锋】专题,搜集整理这11位北大人的简介和相关报道,与读者分享他们勇立时代潮头、锐意改革创新、敢于实践探索的事迹,感受他们身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

邹碧华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相关报道链接:

新华网

习近平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追记邹碧华:“这样的法官百姓需要、法治建设需要”

中国青年网

邹碧华: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将公正视为信仰

北大新闻网

邹碧华在北大法学院的日子

缅怀庭前的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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