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慧芳委员:建议制定人民监督员法

2015-03-16

原标题:倪慧芳委员建言司法改革:建议制定人民监督员法

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袁孟秋 摄
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袁孟秋 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2日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两份报告中均提及深化司法改革。在从事司法实务工作多年的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看来,从实践上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有两方面工作可以做,一是修订“两院”的组织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并加快制定人民监督员法,二是要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

倪慧芳认为,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改革也要做到于法有据。司法体制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改革措施和原来“两院”的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有不匹配之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

此外,在“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理念推动下实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13年来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但于法无据,因此建议加快制定人民监督员法,以适应检察官分类管理改革的需要。“建议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分类管理以后,法官、检察官队伍不能像现在一样的行政管理的体系,人事、财政等方面如果没有配套措施,那么可能很多很好的改革措施不能落到实处。”

“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人员的能力建设。要真正确保司法公正,司法人员的司法能力是核心。建议将司法能力作为一个重点。”

 

校友简介:

倪慧芳,女,1953年8月生,汉族,云南昆明人。1986-1987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班学习。民盟成员,1969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民盟中央副主席、云南省主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