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90名同志“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其中,宋毅、丁宇翔、贾清林、何良彬四位北大校友获此殊荣。

校友简介

宋毅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1996级博士校友
北京金融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先后在二中院、三中院、市高院工作。
担任市委重大风险处置专班成员,稳妥处理多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敏感案件。积极投身司法改革,探索实施繁简分流制度,所在法院被评为全国唯一“繁简分流”标准示范法院;推行的法官会议制度被确立为全国司法改革典型案例;首次在北京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在北京法院首次建立民事审判统一裁判标准平台,出台4期统一裁判标准会议纪要;北京金融法院工作期间,协助党组确立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审判树规则,协同促治理”的职责定位,制定审判流程节点管理等4项制度措施,以精细化管理助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出版独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实务观点与案例精释》、合著《法院审理金融案件观点集成》,多篇论文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刊物发表,最高法院指定的《民法典》入库讲师,曾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丁宇翔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3级硕士校友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曾办理新证券法实施后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虚假陈述案,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原物案等多起重大有影响案件,探索实践“双轨双平台”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庭审百问”要素化审理模式,梳理形成资管产品管理人尽职调查义务的“六步审查法”,执笔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重大课题6个,独著民商法著作《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理论释解与裁判实务》《返还原物请求权研究——一种失当物权关系矫正技术的阐释》,合著民商法著作8部,发表法学论文、评论70余篇,对证券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合同法有较深入研究,曾参与民法典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的起草论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2024年度法治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曾获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和全国法院首届“百场优秀庭审”。

贾清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级硕士校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

何良彬
北京大学法律系1985级本科校友
法学博士,一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二届“四川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四川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长期从事司法审判综合业务和应用法学研究,参与组织刑事庭审实质化、法官助理等重要改革,相关规则和经验被最高法院采纳;创新实践数字化全生命周期楼宇企业法律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被国家发改委刊发,入选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多次入选四川省和成都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承办“未成年人反向探望权”案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并入选成都法院示范性案例和“十佳裁判文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出版独著专著《刑事庭审实质化程序实证研究》《程序与技术:司法权视角下的实证研究》两部以及合著多部,先后获全国、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及其他学术奖项多次,在《法律适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法律史评论》《证据科学》等发表论文多篇。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重点课题,参与组织最高法院两项重大课题成果被评为优秀并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