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大学校友会、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福建校友会、北京大学校友羽毛球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6年8月1日(星期六)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体育馆
三、比赛项目
1.团体赛:混合团体赛(100+男双、混双、男双)
2.单项赛:男双、混双
四、报名资格及办法
1.本次比赛仅接受团体报名。在北京大学校友会备案的地方、海外、院系、行业兴趣校友组织(以下简称“备案校友组织”)均可报名参赛。校友也可以年级为单位组队报名。
2.每支队伍报名人数6-10人,其中须有1名领队(队员可兼任),且至少有1名女队员。
3.本次比赛通过“华体汇”报名(链接地址:https://sports.ymq.me/mobile/race/38807),比赛不收取报名费,赞助商将为参赛人员购买比赛当天的意外伤害险。各参赛队伍需提交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毕业年份、院系、毕业证或校友卡、校园卡、学生证等证明材料,曾经为高水平运动员的还需提交工作地、户籍地等证明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①领队(队员可兼任)创建队伍,后续名单提交都通过该账户操作,请确保比赛日在现场。
②领队分享链接邀请队员,队员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承诺书》。
③领队提交队员参赛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勾选全部队员并提交,报名成功。
④领队更换队员,选择报名参赛项目,点击换人项目右上角X号取消报名,再重新勾选新队员。
4.报名截止时间:7月18日18:00。7月19-21日公示名单,如有参赛人员身份异议可在此期间由领队提出,由组委会核实处理;7月23-24日系统临时开放允许调整一次人员名单,调整信息需报组委会审核;7月25日组织抽签编排,此后名单不再变更。
五、参赛条件
1.参赛运动员资格:满足《北京大学校友会章程》中校友认定资格,能够提供北京大学的校友卡、毕业证或者学位证的可参加比赛,EMBA和MBA商学院学生和其他应届毕业生允许持学生证参加比赛。
2.每名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球队参加比赛。团体赛限报32支队伍,每个备案校友组织最多可报2支队伍。
3.参赛运动员不得是现役或退役专业羽毛球运动员。曾经为高水平运动员的只能参加团体赛,不得参加单项赛,并且每支球队每场比赛只允许一名高水平运动员上场。
专业运动员认定:在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及原国家体委注册过的运动员,包括国家队、八一体工队、各省市体工队、各职业俱乐部运动员等。
高水平运动员认定:指高考时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渠道录取进入高校的运动员,包括本科阶段录取至北京大学的校友,以及本科阶段录取至其他高校但研究生阶段就读于北京大学的校友。
4.非北京大学毕业的在职教工参加比赛的,每支球队每场比赛不超过2人上场。
5.校友优先加入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校友会和毕业院系校友会组织的球队;曾经为高水平运动员的只能参加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地方校友会和毕业院系校友会组织的球队。
6.参加百岁男双的运动员年龄相加应大于或等于100岁,且每名运动员在45岁及以上。
运动员年龄只计到年份,不计月日。如:张三出生年份为1981年,年龄计为45岁(即使12月31日生日),以此类推。
7.比赛当天先进行团体赛,再进行单项赛。团体赛中队员不得兼项,单项赛中原则上限定各队队内组合且最多报两组(鼓励各队组织替补队员参加单项赛)以增加参赛机会和交流范围。组委会视报名情况以及赛程安排需要,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对赛制做出适当调整,并于赛前或现场及时告知各参赛队。。各球队需自行统一比赛服装。
六、比赛办法
1.团体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的方式,第二阶段采取淘汰的方式,并通过附加赛最终决出所有名次。单项赛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单循环的方式,第二阶段采取淘汰的方式,并通过附加赛最终决出前8名。
2.团体赛每场比赛进行三局,依次按照100+男双、混双、男双的顺序各打1局,采用每球得分制,15分后交换场区,先得30分者获胜;三局比赛结束后将两队得分各自相加,得分高的球队获胜;如出现总分相同,3局比赛中获得2局胜利的球队胜出。
团体赛分组循环赛阶段,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同,则按在该组比赛的所有比赛总得分定名次,计算总得分后如还剩两队总得分相同,则两者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同,总得分相同,则按在该组比赛的所有比赛的净胜局数定名次,计算净胜局数后,如还剩两队净胜局数相同,则两者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同,总得分相同,净胜局数也相同,则按在该组比赛的所有比赛的净胜分数定名次,计算净胜分数后,如还剩两名净胜分数相同,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如还有三队或以上净胜分数相同,则以抽签定名次。具体分组情况将视参赛队伍数量而定,将另行通知。
团体赛中,遇有曾经为高水平运动员上场的比赛,采取让分制。其中,有男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让没有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8分,有女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让没有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5分,有男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让有女高水平运动员的一方3分。
3.单项赛不设年龄限制,采取让分制,组合年龄每差10岁让2分,不足10岁不让分,最多让10分。单项赛小组赛、淘汰赛、附加排位赛均采用单局30分制,15分后交换场区,先得30分者获胜。小组赛阶段如出现三队或三队以上获胜场数相同,则比较净胜分数,计算净胜分数后如还剩两队净胜分相同,则两者之间的胜者名次列前;若净胜分数均相同,最终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4.比赛中遇有让分的情况,则该局比赛以0:X(所让分数)开始,先得30分者获胜。
5.所有队员上场比赛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校友卡、校园卡、学生证等报名提交的相关证件备查,未能配合裁判查验身份的,谢绝参赛。
七、规则与用球
1.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薰风(KUMPOO)K+60(77速)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团体赛和单项赛前8名予以奖励,根据实际参赛人数发放奖杯和奖品。
九、经费规定
各参赛队伍的交通费、住宿费自理,承办方提供比赛当天的午餐和晚餐。
十、负责人、仲裁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1.会长:谢杏芳;执行会长:肖军,联系电话:13801012092(微信同号);承办方联络人:殷杰,联系电话:18558828173(微信同号)。
2.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选派5人组成,采取投票表决,多数通过制。
3.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选派3人组成,审查运动员资格问题。如遇参赛校友身份需核验的情况,由北京大学校友会进行核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北京大学校友羽毛球俱乐部所有。
北京大学校友会 北京大学体育教研部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