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新疆校友会五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形成决议:紧紧围绕校友会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社会法治建设,抓住“学”、“用”、“建”、“促”四个环节,努力做到四个“切实加强”,真正实现依法依规办会,努力成为一支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生力军。
新疆校友会提出,首先要切实加强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的学习掌握。结合实际,重点学习领会第五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相关章节。重点掌握“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法治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主动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切实实现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的作用”等精神,要求全体校友牢固树立“模范守法、依法执政、依法经营、依法治(管)理,公正司法”观念,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切实加强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创新制度建设,成为校友会依法治会的重点。依据“依法建设,民主管理、照章行事”的办会原则,借助筹办北京大学校友工作“两会”的东风,一方面,坚持执行《章程》和已经建立的各项会议、重大事项决策和报告、联络顺访、奖励先进、财务管理、会费收交等规章制度,规范活动,形成活力;一方面,根据发展建设形势需要,不断修订、完善校友会《章程》。 针对自身联络、组织、服务、激励、创优等项重点工作,用改革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创建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责任明确,领导带头,持续建设,讲求实效,以推动三项服务和五项建设为核心的活动深入开展,争创北京大学先进校友组织称号。
新疆校友会在试行五年的基础上,2013年起正式建立了法律顾问和监事会制度,形成了科学的组织结构。他们决心加强这两种制度的实践总结,为同类社团组织创造经验。
新疆校友会还提出:切实加强对社会法治建设的人才支持。发挥校友会人才充分、届别广泛、社会联系密切等优势,建言人大立法,监督政府执法;不断培育形成一支自愿担当、伸张正义、敢于谏言、深具责任的社会监督队伍;大力支持司法改革,推荐一批优秀校友自愿担任各级法院人民陪审员、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号召法律界校友强化有关法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争取优先进入政府、企业、人民团体法律服务队伍,为蓬勃发展的社团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争取成为新疆社会法治建设的一支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