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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重庆校友会民法典宣讲纪实

来源:北京大学重庆校友会 时间:2020-08-04

2020年7月31日,北京大学重庆校友会企业家俱乐部30余名校友一行,在校友企业北京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法典宣讲活动。

虽然听众大多数是企业家朋友,主讲人张建文教授却没有讲授民法典中的合同编等经济属性最强的篇章,而是另辟蹊径,选择了最“不经济”的人格权编。“'无用'往往最有用,'无言'往往胜千言”,建文教授如是说,“北大之所以为北大,正是对无用、对抽象、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因此,我想和大家聊一聊,我个人认为最体现人文关怀的人格权编,至于合同编等等就留给各位的法务和律师去钻研。”

首先,建文教授分析了出台民法典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意义。

然后,分别从“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六章,深入浅出的分析了人格权编的具体规定,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其中的法理和现实意义在哪里。并对“踢群第一案”“亲吻权案”“狼牙山五壮士案”“墓碑落款权案”“基因编辑婴儿案”等几个著名案例进行了分析。让大家更明白法治与自治的界限,民法典对私权保护提升体现的方面,公序良俗的界定等问题。

最后,对信息化时代法律如何给科学技术合理引导和适当约束提出了畅想。

听众们也听得非常认真,积极踊跃提问。重庆校友会会长许为珉提了9个问题,分别涉及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界限、中美两国法治文化的差异等方面;北大重庆企业家俱乐部会长刘兆忠校友对培训学校“包过”协议是否违法提出了疑问;北大重庆企业家俱乐部秘书长潘艺文提出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村民契约精神缺乏等问题;远道而来的河南上市企业的赵连紫校友提出了在家安装监控监督保姆工作和在企业安装监控员工是否涉及侵犯隐私等问题。建文教授针对这些疑问逐一做了解答。

讲座之后,北京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主任戴美江介绍了京师律师事务所坚持“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电商化、国际化”五化一体,以“党建引领”和“公益反哺”为两翼,为重庆的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积极贡献力量等情况。

最后,作为主要的承办方和具体策划人,北大企业家俱乐部会员王道鸿校友对这次活动做了总结发言。希望以后常态化举办类似高质量的研习活动,祝愿北大校友们在法律的保驾护航下越走越远。